>>首页>>时事报道
《指导意见》解读(一)
   转载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亦然 时间:2008年1月8日

  编者按:

  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从推进公平准入、财税信贷扶持、全民创业、培育骨干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等八个方面共32条,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扶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举措,促进我省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了解答读者和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从今日起,陕西日报与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开设专栏,对《指导意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的目的和对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基本形成了个体、私营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共生并存的发展格局,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城乡就业的重要载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十五”期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年均增长13.5%,较全省整体经济增量高出1.9个百分点。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经济总量达到44.4%,单位数量占各类市场主体的90%以上,中小企业发展到105万个(含个体经济户)。但总体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数量不多、规模不大、布局不合理、知名企业和知名品牌少,是全省经济欠发达和就业压力大、群众收入低的重要原因。

  省委、省政府出台《指导意见》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现阶段制约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发展的活力,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决心用更大的力度,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加大力度,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促进全民创业,培育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使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数量、规模、结构、效益上实现新的突破,到2012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50%,为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更大的贡献。

  按照这个目标要求,今后5年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的绝对增长速度要保持18%以上。实现这一目标,一是首先要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总目标,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政策,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现代农业和产业化经营中拓展空间,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涉农非公有制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发展。三是要结合建设产业集群,积极支持中小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配套协作关系,特别是围绕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电子设备等现代大工业配套,发展一批中小企业和新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四是要抓住国家支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机遇,发展一批技术密集型、资源节约型、清洁环保型能源、新材料生产企业。积极鼓励发展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五是要结合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教育产业、现代物流、社区服务、旅游、房地产、信息、创意、会展、中介等新兴现代服务业,参与可经营性金融、卫生、体育、影视、动漫、传媒等行业。六是作为非公有制企业来讲,要按照又好又快发展的新思路、新观念,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战略,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关系,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发展道路,实现集约化和内涵式发展。要逐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煤炭、电力、冶金、化工、水泥、玻璃等行业的高污染、高耗能、低安全水平的中小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转产、重组、破产或关闭,严格落实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计划。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能源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强化“三废”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陕西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全文完)
 


关于我们 |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大事记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邮件服务 | 内部办公

 
指导单位: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承办单位:陕西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陕ICP备:0500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