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财政、税收支持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我省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政支持措施有哪些?
《指导意见》提出了要继续完善鼓励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省、市、县级财政都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新增财力情况逐年增加。主要用于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创业辅导、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等。
二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有关税收扶持政策。自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个体工商户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
三是为了体现公平原则,《指导意见》提出从2008年1月起,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目前,工商、财政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具体落实办法。
初步测算,我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全部取消后,每年将为全省个体工商户减轻负担2亿余元。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业务经费由财政按基数安排。
(陕西省促进非公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