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奖励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 和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的决定 (2007年12月20日)
近年来,在党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针指引下,我省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在解决城乡就业、推动自主创新、增加财税收入、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同时涌现出了一批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和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省委、省政府决定,对李黑记等10名陕西省杰出民营企业家、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00户陕西省优秀民营企业、高乃则等10名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予以表彰奖励。
这次表彰奖励的杰出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是我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代表。他们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纳税,贡献突出;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产品质量、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能积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这次表彰的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是近三年捐款捐物,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帮困、社会救济、公益文化和慈善事业等社会公益活动,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家。
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届要广泛宣传这次表彰奖励的杰出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和为公益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经验。要学习他们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敢于创大业、艰苦办实业的开拓精神;学习他们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多做贡献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坚持创新、和谐发展、加快发展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胸怀大局、回报社会、为公益事业奉献爱心的责任意识。要进一步营造创新可敬、发展有功、奉献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创业,催生个体私营企业,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数量、规模、质量、效益新跨越。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强省伟大进程中有更大作为,为构建和谐陕西、富裕人民群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文完) |